一、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服务方式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交易服务费 |
使用信息系统、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
项目成交金额的0.3%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电子服务费 |
仅使用信息系统 |
项目成交金额的0.2% |
|
场所服务费 |
仅使用场所设施 |
项目成交金额的0.2% |
注:上述交易服务费、电子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统称为“服务费”。
1、服务费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单个项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入围、框架、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金额的项目,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服务费按采购代理机构收取代理服务费的15%收取,采购人自主组织采购的,服务费按500元/标段收取。
3、项目因各种原因流标、废标、终止的,不收取服务费。
二、补充说明
1、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自主组织采购的项目,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系统上传合同前支付交易服务费或电子服务费,仅使用场所设施的项目预约场所后支付场所服务费。
三、账号及发票
1、支付账户信息
户名: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营业部
账号:1586 1001 0400 9706 1
2、发票开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时需备注:项目编号+交易/电子/场所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邮箱/手机号,并在支付完成5个工作日后到平台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平台统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支付服务费时将开票信息发送至lyygcgfwpt@163.com,标题模板为“服务费开具专票—公司名称”。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