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评标工作纪律,规范评标专家管理,现将近期评标评审专家缺席及处理结果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平台进行通报,内容如下:
1.赵振慧(身份证号后四位:7414、专家编号:001141),缺席2024年9月3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2.卢兆曾(身份证号后四位:0052专家编号:001198),缺席2024年9月5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3.田玉红(身份证号后四位:1943、专家编号:001099)缺席2024年9月5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4.孙英(身份证号后四位:5421、专家编号:001084),缺席2024年9月19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5.韩忠金(身份证号后四位:0213、专家编号:001000),缺席2024年9月23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8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6个月。
6.郭恒志(身份证号后四位:3098专家编号:001032),缺席2024年10月16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7.张启祥(身份证号后四位:0236专家编号:000380),缺席2024年10月21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8.王守亮(身份证号后四位:3231专家编号:001367)缺席2024年10月30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6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3个月。
9.王佃胜(身份证号后四位:2119专家编号:000749),缺席2024年10月23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确认参加评标评审活动,但未请假也未参加评标评审活动、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8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6个月。
10.刘超(身份证号后四位:3490专家编号:000141),缺席2024年10月31日的评标评审项目,依据《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试行)》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已确认参加评标评审活动,但未请假也未参加评标评审活动、扣除其专家日常评价分8分,自通报之日起暂停其专家资格6个月。
临沂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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