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近期评标评审专家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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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9
根据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平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浚河生态修复工程(元郭闸至西皋河汇入口)、平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浚河生态修复工程(西皋河汇入口至地方镇橡胶坝)和平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银线河生态修复工程”3宗采购项目的12名评标评审专家存在“应废标未废标”违规行为,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1年发布,2013年修正)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鲁发改公管〔2021〕83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自通报之日起暂停:
刘广海(身份证后四位0413)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王 峰(身份证后四位0053)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高 彬(身份证后四位6025)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刘修平(身份证后四位6417)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范德宇(身份证后四位3414)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高 军(身份证后四位3417)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许洪珠(身份证后四位8535)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唐 振(身份证后四位1638)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李振山(身份证后四位6836)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韩 军(身份证后四位0920)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闫 军(身份证后四位2019)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冯永梅(身份证后四位0025)评标评审专家资格6个月。
特此通报。
临沂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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